作者: 优质股票群网 浏览360次 更新时间:2021-06-18 16:33
所谓普通股股票,是指持有该股票的所有股东享有同等权利,可以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,所获得的分红随股份公司的经营利润而变化。而其他类型的股票,其股东权益或多或少受到一定条件的限制。普通股股票的主要特点如下:
1.普通股股票是股票最常见最重要的类型。股份公司首次发行股票一般是普通股股票,而且由于没有特别的权利义务限制,发行范围最广,发行量最大,所以股份公司的大部分资金一般都是通过发行普通股股票来筹集的。
2.普通股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标准股票,有效期与股份有限公司一致。这种股票的持有人是股份公司的基本股东。
3.普通股股票是风险最大的股票。持有这类股票的股东所获得的经济利益是不稳定的,不仅随公司经营水平波动,而且还有一个较低的收益顺序,即股份公司必须先清偿公司债务、发行债券的利息、优先股股东的股息,才能向普通股股东支付股息。所以持有普通股股票的股东收益最不稳定,投资风险最大。对于股份公司来说,持有普通股股票的股东地位是绝对平等的。股份公司存续期间,均无一例外地享有以下权利,法律、章程对此没有特别限制。
1.通过出席股东大会,参与股份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。
一般来说,股份公司每年至少应召开一次股东大会,遇有重大事件应召开临时股东大会。在股东大会上,股东除了听取董事会的业务和财务报告外,还可以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发表意见,参加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的选举。如果公司账目被认为不清,股东也有权查阅公司的相关账簿。如果发现董事违反法律或公司章程,损害公司利益,普通股东有权诉诸法院。
2.有权分配公司的盈余和剩余资产。经董事会决定后,普通股东有权从公司经营的净利润中依次划分股息、红利。股份有限公司解散清算时,有权按顺序和比例分配公司剩余资产。
3.优先认股权。股份公司决定增资扩股时,普通股股东有权根据持股比例优先认购新股,以保证普通股股东在股份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变。比如我国上市公司配股时,按比例分配给现有普通股股东。普通股东不愿意或不能参与配股时,可以放弃配股或将配股按相应规定转让给他人。